详细信息页

首页?>?详细信息页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及伤残军人(退役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残疾性质认定和等级评定、烈士评定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4日

点击量:

事项名称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及伤残军人(退役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残疾性质认定和等级评定、烈士评定

设定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

办理材料

伤残军人等级评定:

1、县(市、区)民政局请示

2、审批表(一式三份)

3、残情鉴定表(一式三份)

4、身份证

5、个人及单位申请

6、身份及医疗材料:补评、新评的需有原始医疗诊断、致残原因原始证明材料及各种诊断材料;警察需有警衔证明,机关工作人员需有行政编制证明;取消或恢复的需有司法部门的文书和残疾档案材料,调级的要有原始档案;⑦其他对证明残疾性质、情形程度的必要材料。

烈士评定:1、县(市、区)民政局请示

         2、审批表(一式三份)

         3、烈士申请表(一式三份)

         4、身份证原件

         5、个人及单位申请必要材料。

办理地点

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28号

承办部门

铁岭市银州区民政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74159007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盖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