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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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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卫基妇发[2002]147号)

申请条件

服务对象为欲结婚的男女青年

办理材料

双方):1.身份证;2.户口簿;3.免冠一寸照片,每人4张;

办理地点

银州区妇幼保健站银岗小区3号楼

承办部门

区卫生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72887122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检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有收费119元/对,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辽价发[2003]35号)

办结时限

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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