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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合患者药费审核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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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新农合参合患者药费审核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铁岭市银州区新型农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铁银委发[2006]6号

申请条件

龙山乡内当年参合农民

办理材料

提供患者身份证,农合证,急诊病志或转诊单,门诊、住院病志,用药明细,铁岭银行患者本人存折复印件一份

办理地点

银州区柴河街惠源西区20号

承办部门

区卫生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74286828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上报支付

收费标准及依据

每人每年150元,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铁岭市卫函字[2015]365号)

办结时限

患者出院即时报销,转外患者需在出院后病志交到农合办日起一个月内报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