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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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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设定依据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

办理材料

(一)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

(二)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三)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

(五)港澳医师的行医执照或者行医资格证明;

(六)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

(七)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

(八)内地聘用医疗机构与港澳医师签订的协议书;

(九)内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市府路27号

承办部门

区卫生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79090229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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