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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民用建筑和商业项目的防空地下室审批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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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城区民用建筑和商业项目的防空地下室审批

设定依据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铁市人防发[2013]35号)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或企业

办理材料

1、辽宁省铁岭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2、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表;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纸;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

6、房产抵押清单。

办理地点

银州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承办部门

银州区人防办

受公众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74829802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发→报审→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结时限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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