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页

首页?>?详细信息页

娱乐场所设立.变更许可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20日

点击量:

事项名称

娱乐场所设立 变更许可

设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013年第55号)和《辽宁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8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或企业

办理材料

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2、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地点

银州区南马路39号兴天写字楼

承办部门

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联系电话

74155013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