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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核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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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核

设定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3、收入证明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铁岭市银州区龙园街15号

承办部门

区房产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74829630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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