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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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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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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核

设定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辽宁省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和企业(限集体土地和工业园区)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本村委《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

3、依法审批后《辽宁省村镇住宅建筑申请书》

4、依法审批后《辽宁省村镇房屋丈测核实证明书》    

5、界位图

6、四邻意见

7、《领取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书》

8、《辽宁省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表》

9、乡企厂房,二层以上建筑,经过审定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建设计方案(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及效果图)一份

10、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图各一套

11、加层或改建,需提供原产权证明和结构基础鉴定报告

12、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设计备案凭证

13、乡政府对建设项目其他批复

14、其他法律法规需要的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铁岭市银州区龙园街15号

承办部门

区房产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74829630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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