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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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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农村五保户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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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2006年1月21日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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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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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财产状况、家庭收入证明; 4.《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如需要); 5.其他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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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28号 | ||||
承办部门 |
铁岭市银州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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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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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7418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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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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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对拟批准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 | ||||
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