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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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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和企业

办理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格式文本,见附件2)

1、企业陈述

2、企业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3、企业治理结构

4、企业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

5、企业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6、企业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7、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

8、企业主要原辅料、包装材料一览表

9、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要求提供的附件(按申请书顺序)

1、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换证企业需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副页);

2、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企业标准应备案)文本;

3、企业治理结构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4、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生产场所有权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场所周围环境平面图、功能间布局平面图、工艺流程图;

6、生产设备布局图,主要生产设备购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三、其他申请材料

1、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不予许可后的企业再次提出申请的,应附市局核实确认(加盖公章)的不合格项整改材料;

2、纳入国家产业政策管理的产品,需提交省经济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产业政策证明文件;

3、法律法规、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对仅需提供复印件的,企业申请时应提供原件,市局审验后原件返回)

办理地点

铁岭市银州区繁荣路51号

承办部门

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72614173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发证→社会公告→检验申请产品抽样发证检验证后复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附件1-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