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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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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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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卫基妇发[2002]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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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服务对象为欲结婚的男女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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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双方):1.身份证;2.户口簿;3.免冠一寸照片,每人4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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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银州区妇幼保健站银岗小区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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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区卫生局 | ||||
受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72887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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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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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辽价发[2003]35号) |
有收费119元/对,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
办结时限 |
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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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