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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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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托幼园所管理及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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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9月6日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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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服务对象为拟开办托幼机构的申请人及拟到托幼机构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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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申请人依据拟开办托幼机构实际情况填写《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拟到托幼机构工作的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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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银州区妇幼保健站银岗小区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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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区卫生局 | ||||
受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74102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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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检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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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新设拟开办托幼机构园所的无收费;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有收费 ,87元/人,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辽价发[2003]35号) | ||||
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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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