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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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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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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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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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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或企业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房照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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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银州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银州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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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环保银州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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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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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74841155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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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办结时限 |
收件审核完毕,环保分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监察人员现场监察,符合环保要求的环评报告书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环评报告书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 ||||
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