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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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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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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辽宁省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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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和企业(限集体土地和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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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人本村委《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 3、依法审批后《辽宁省村镇住宅建筑申请书》 4、依法审批后《辽宁省村镇房屋丈测核实证明书》 5、界位图 6、四邻意见 7、《领取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书》 8、《辽宁省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表》 9、乡企厂房,二层以上建筑,经过审定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建设计方案(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及效果图)一份 10、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图各一套 11、加层或改建,需提供原产权证明和结构基础鉴定报告 12、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设计备案凭证 13、乡政府对建设项目其他批复 14、其他法律法规需要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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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铁岭市银州区龙园街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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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区房产局 | ||||
受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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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74829630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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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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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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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