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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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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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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辽宁省房城市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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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和企业 | ||||
办理材料 |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土地摘牌确认书、土地协议、土地合同或土地证等;开户行、注册资金800万以上;在册人员10人以上(高级职称、中级职称5人以上、初级职称);企业简介;企业办公场所3000平以上(产权证)租赁合同;组织机构图;职工社保花名册(区社保局); 2、企业负责人信息:包括法人:身份证、毕业证;总经理:身份证、工程类中级证、毕业证;经营负责人:身份证、经济师中级证、毕业证;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会计师中级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工程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工程类中级证、毕业证;统计负责人:身份证、统计师中级证、毕业证;出纳:身份证、助理会计师初级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 3、股东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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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银州区龙园街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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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区城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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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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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74829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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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盖章确认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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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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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