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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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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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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辽宁省房城市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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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和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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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验资证明; 3、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选举决议及董事长、经理的任职文件; 5、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董事会聘用专业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劳动保险手续;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7、企业办公场所证明文件;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发改委立项计划的批复文件;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批复文件; 11、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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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铁岭市银州区龙园街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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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区城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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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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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74829627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盖章确认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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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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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