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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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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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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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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 | ||||
办理材料 |
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法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拆迁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建设项目规划图; 8、完费证明; 9、质量监督备案; 10、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合同和物业公司资质证书; 11、测绘报告; 12、室外环境设计图及效果图; 13、发改委立项计划批准文件; 1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15、建设工程消防意见书; 16、社区办公用房; 17、物业办公用房; 18、建设工程安全竣工验收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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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铁岭市银州区龙园街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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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区城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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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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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74829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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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踏勘→核准→发证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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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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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