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09月09日
点击量:
事项名称 |
餐饮服务许可证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章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四条 | ||||
申请条件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或企业 |
||||
办理材料 |
1、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它经营的提供经营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4、餐饮服务从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5、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贷协议等)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9、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0、设置专业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11、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3、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
||||
办理地点 |
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银州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
承办部门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受公众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
||||
联系电话 |
72614173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办结时限 |
40个工作日 |
||||
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