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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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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设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或企业

办理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复印件)。

4、营业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5、营业场所房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证明材料;(复印件)。

7、店面外观全貌照片;(5寸)。

8、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复印件)。

9、经营场所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用具等卫生监测报告。

办理地点

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银州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承办部门

区卫生局

受公众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联系电话

72614395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签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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