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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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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排污许可证核发、换发、年检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 ||||
申请条件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然人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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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领取许可证单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规定证明材料三产业主提供(工商核名单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协议复印件)企业业主提供(商用房产证原件、企业工艺流程纸文)。 2、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3、企业工程工作报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附验收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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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银州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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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环保银州分局 | ||||
受公众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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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72614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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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窗口受理-经办人与监理科室人员现场勘察-符合环保要求(不符合环保要求-整改-符合环保要求)-审核-批复。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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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1、报告书、表在完成专家审查后行政审批15个工作日完成、登记表在完成专家审查后行政审批5个工作日完成; 2、年检经审查后5个工作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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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