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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7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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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支撑农民持续增收的传统动能明显减弱,农民收入增长放缓。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挖掘农民增收新潜力,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成为当务之急。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促进我省农民增收,我省研究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集中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要坚持市场主导、就业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明确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调提高补贴补助和补偿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加快特色农业和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循环发展。 《实施意见》包括6个部分、共21条,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破解农民增收难题的路线图:一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通过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农业补贴补助补偿效能,统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财政撬动金融支农新模式等方式,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二是强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支持农民创业创新,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等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三是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等举措,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四是健全困难群体收入保障机制。通过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方式,确保实现全面小康。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具体举措: ——在补贴政策落实上,提出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的发放措施,开展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在农业结构调整上,确定继续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发展优质粮油等措施;围绕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确定加快大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和社区综合菜店等多业态共同发展的工作路径; ——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上,提出整合行政资源,建立市、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进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 ——在农村金融服务上,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村镇银行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在农民创业创新上,明确支持各地建设返乡创业园,在创业孵化基地针对返乡农民工设立创业区域和板块,实现入驻“零门槛”和“一条龙”创业指导服务。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提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的汇交建库,稳妥推进县级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