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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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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精神,通过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全我省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二、文件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完善养老风险保障制度,优化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专业优势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加快改革创新,丰富产品供给。坚持政府引导,强化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三)主要目标。基本建成功能作用突出、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广泛、保障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运营安全稳健,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相适应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1条内容: (一)完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体系。加快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建设,进一步丰富养老保险市场主体;推动补充养老保险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的商业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保险,通过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提供多元化养老保障服务,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二)积极利用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引导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利用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优势,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健康服务机构,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一体化的高端养老服务;拓宽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我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助力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秩序,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提高商业养老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运行分析,有效开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监测与处置工作。 四、文件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商业养老保险的意义和作用,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积极沟通协调配合,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政策。 (二)完善支持政策。各地区要统筹规划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落实好土地、税收、房产交易、公证等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三)提升商业养老保险意识。加强政策、法规等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保险氛围。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1号) |